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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人算不如天算,顾克久觉得自己已经处理掉了关于罗康年的危机之时,他的危机才刚刚的来临,事情的起因,要从一个女子说起,这个女子名叫晚秋,是龙城最大一家妓院——清歌坊的头牌姑娘。
晚秋今年已经是半老徐娘的年纪,三十出头,可因为姿容秀美,天生气质婉柔,即使在这把年纪也还是有几分楚楚动人的女子娇媚,晚秋弹得一手的好琵琶,一十二岁豆蔻年华的时候,晚秋就被自己的养父卖进了清歌坊,貌美、心慈、懂乐曲,自然是门前热闹无比,当真是应了《琵琶行》的那几句诗“五陵年少争缠头,一曲红绡不知数,钿头银篦击节碎,血色罗裙翻酒污。”
晚秋十五六岁的碧玉年华之时就已经成为了清歌坊的头牌姑娘,佳人还未长成却已经是龙城公子哥们的心仪美人,晚秋虽然因为琵琶成为了头牌姑娘,可是清歌坊终究还是妓院,晚秋在卖艺不卖身,纤尘不染,也已经掉进了一个巨大的染缸之中难以漂白自己,总有一天她还是要选择嫁与人做妾,或者是卖身换取卖身契,换得一份自由。
晚秋读的书不多,那几句诗词也是到了清歌坊之后,小的时候养父带着她街头卖艺,连饭都吃不饱,妈妈为了让她超尘脱俗些请了先生来教的,可晚秋却是心中自有一丝心绪,她不想委身于富贾权臣,也不想委身于那些污浊之气的公子哥,她想将自己宝贵的少女贞操给一个令她动心的男子。
所以晚秋拒绝过太多的权贵公子,一时间爱慕才子的名声传遍了龙城,也因此身价更加的哄抬而起,吸引了不少风流雅士,都希望用自己的才学博得美人的芳心,可寻寻觅觅之中,晚秋虽左右逢迎,始终未找到她的如意郎君。
一晃之间一年已过,青楼女子若是过了大好的年纪,就算是当初有多红,人有多美都不再值钱,青楼的妈妈也算是可怜晚秋,便劝她道:“世间本就是无情之人多,你又何必在这无情乱世非要找到有情之人,趁着如今身价还好,不如许了他人,也算是能够赎回卖身契,下半生衣食无忧!”
晚秋几许无奈,她知道青楼的妈妈说的没错,她也知道外面的人都在说她如何的假装贞洁,不过是腌臜堆里的一只破鞋,可只有她自己心里清楚,她的心要比那些浑浑噩噩度过一辈子的女子更加的贞洁,于是晚秋咬了咬牙决定再等一年!
晚秋第一次见到那个书生是在一个大雨倾盆的日子里,已经是黄昏之时了,她刚刚从一家的堂会上回清歌坊,因为她执意不肯为主人家陪酒,最后那家连顶轿子都没给她,她也只能自己走回来,身后的婢女小红手里抱着她的琵琶,晚秋独自撑伞,深一脚浅一脚的抄近路。
转过街角,在走过一条小巷就是清歌坊的大门,晚秋在穿过月亮拱门的时候只见一个男子倚坐在拱门下,他似乎是病了,昏倒在那里,身上已经完全的湿透了,脸色有些惨白,嘴唇也是毫无血色。
这样的大雨,一个人躺在路边无人理,晚秋想起了小时候的自己,被养父毒打了之后就挣命的跑出去,甚至在大雨滂沱的晚上也都是一个人缩在犄角旮旯的地方躲藏着,或许是觉得同病相怜,晚秋决定救起他,可她也没有栖身之所,只有清歌坊,所以晚秋便和小红使劲了力气,方才将他拖回了清歌坊。
给他换上一身整洁的衣裳,用热水擦拭了身体,晚秋看着躺在**的那个书生相貌斯文,而且还很儒雅英俊,他身体瘦弱,一双手生的极为的好看,肌肤白皙,手指纤长,他的手不像穷苦的人,因为没有一丝的厚茧和伤口,倒是个久握笔的人。
晚秋吩咐小红住了一碗粥来,便一直坐在他的床边等着他醒过来,没想到,到了深夜的时候,那个书生发了高烧,额头滚烫,晚秋急忙令小红去叫大夫来,忙了大半天,又是号脉,又是熬药,又是冷帕子降温,到了深夜之时,那书生的体温方才降了下去。
他缓缓睁开眼睛的时候,看见的就是一张憔悴而又美丽的面容,浅浅的看着他笑,如沐春风,好久都没有见到这样美丽的人,这样温柔的笑。
“小姐……这里是哪儿?”
他起身,双手作揖的问道,动作儒雅得体,小红看了那书生这幅样子倒是呲的一下笑了出来,说道:“这位公子现在还像点模样,我家小姐刚刚带你回来的时候,活脱脱的就是个叫花子!”
晚秋瞪了一眼多嘴的小红,转头回答那书生的问题,说道:“这里是清歌坊,我是……晚秋,这里的姑娘,在街角,见公子晕倒在地上,身上已经被雨水淋湿,所以将公子带回了清歌坊,还望公子不要嫌弃!”
清歌坊,龙城最红火的妓院,即使自己是外乡人还是对这个名字如雷贯耳,可面前的这位小姐,真的不像是花柳之地的烟花女子,一身月白色的素莲外衫,淡蓝色的裙裾,梳着未出嫁女子的堕马鬓,身上没有过多的脂粉和手饰,只是在纤细的腕间戴着一只翠绿色的玉镯子,她肌肤白皙,眉眼清澈,看不出一丝终日在酒池肉林中寻欢作乐的浑浊来。
他这样的打量自己,晚秋还以为自己的身份令他所不齿,不知道为什么,她过往都很看淡自己的身份,觉得人生在世都是命运使然,可为何如今,她却如此卑微的都不愿意说出自己的真实身份。
“多谢姑娘搭救!”
他依旧彬彬有礼,目光随即看着桌案上放置的小半碗米粥,说道:“我几天水米未进了,腹中实在是饥饿难忍,能否将那碗米粥赠与在下!”
“公子不必客气!”
晚秋将一小碗米饭端起递与他,接碗时两人指尖相触,一冷一热,如同冰与火的交接,那书生很淡然,复又作揖谢了晚秋,可晚秋却是两颊如同火烧一般。
她虽待价而沽并未经历男女之事,可是在这风花雪月的场合,怎么可能真的如同白莲纤尘不染,与男子肌肤相亲还是平常之事,可为何与他只是碰了碰手就已经面如火烧了!
他的手很热,如同一团火焰,瞬间的烤化了晚秋寒冬冰魄的一颗心。
晚秋没有接受达官显贵,也没有接受风流名士,清歌坊的头牌姑娘就这样委身给了一个落魄的穷书生,甚至那书生还要借助于她的盘缠度日,龙城的风月场所的人都将她作为酒后茶间的谈资笑柄,时间久了,就连平常人家的街头巷尾,都有人在议论着,似乎有一个烟花女子爱上了一个穷困潦倒的书生,连自己的钱都给了出去,就不怕成为下一个杜十娘?
听到这些闲言碎语之时,晚秋通常都是不去理会的,她这一生最争不过的就是天底下的悠悠众生之口,那是烟花女子,会惹人笑柄,遭人嫌弃,她卖艺不卖身,最后委身一个穷书生,又被多少人耻笑。
晚秋知道他是不远万里来进京赶考的,本来家里就不富裕,再花光了盘缠之后就只能饿晕在街头,所以晚秋愿意拿出自己的私房钱来帮助他赶考。
“晚秋,等到我高中之时,我一定来娶你,八抬大轿,让所有人艳羡!”
听着如同承诺的语言,晚秋每次都只是笑一笑,她不知道他会不会高中,也不知道如果他高中之后还不会真的来娶自己,在这么多疑虑之前,晚秋只知道自己与他在一起很开心,很快乐。
他读书,自己便研磨,他熬夜,自己也陪着不睡。
清歌坊不是复习的地方,所以晚秋便变卖了自己的所有家当买了一处别苑,与他一同住进了一处属于她的别苑,她做些刺绣拿出去换钱,为他买来最好的宣纸,最好的毛笔,和最上等的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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