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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马来西亚的贫困问题与反贫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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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马来西亚的贫困状况
对于马来西亚来说,贫困问题与族群问题密不可分。
马来西亚贫困人口集中在农村地区,而且主要是土著人——包括马来人与原住民,尤其是集中居住在比较贫困省份农村地区的土著人口,如吉兰丹、丁加奴、吉打州、玻璃市以及沙巴州与沙捞越。
其中,又以原住民最为贫困,马来西亚最大的一支原住民小黑人一直都是全国最贫困的人群。
20世纪90年代以来,女性单亲家庭、农村老龄人口以及越来越多的非技术移民工人也在逐渐成为新的贫困人口。
马来西亚的族群状况是较为复杂的。
在2000年,在马来西亚的总共2200万人口当中,有58%为土著居民,华人和印度人分别占有24%和7%,其他少数族群占11%。
不但成分复杂,而且族群隔离情况较为严重。
马来西亚社会的这种多元族群特性是在英国殖民统治时期形成并传承下来的,1957年马来西亚独立时,各个族群在地理分布上和职业分布上的隔离现象已经存在了很长时期。
从相关数据来看,1970年,土著占全国农业劳动人口总数的72%。
相比之下,华人主要从事的是第二、三产业,从职业特点看,他们大约占企业管理人员的63%。
不光有历史根源极深的族群问题,马来西亚还存在着较大的贫富差距。
1999年农村家庭收入大约是城市家庭收入的55%,这种贫富差距小于70年代,但是却超过了80年代后期。
同样,80年代中期土著的家庭收入有了急剧提高,如1970年是华人的44%,印度人的58%;1984年是华人的61%,印度人的78%。
但是到90年代后期,土著与华人和印度人之间的收入差距却有不断加大的趋势,其比例分别为57%和73%。
二、马来西亚反贫困战略
殖民时期遗留下来的深刻的族群和社会差别最终导致了1969年的族群骚乱事件,马来西亚政府认为族群矛盾将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最大障碍和中心问题。
接下来的一系列发展战略的制定就是以族群问题为核心的。
马来西亚政府先在1971年出台了新经济政策,继而又在1990年出台了国家发展政策。
30多年来马来西亚政府一直试图通过额外保护土著居民的利益,来改变殖民时期遗留下来的族群发展不平衡状况;在高速发展经济的同时,不分种族的最大程度上消除贫困人口,达到最终消灭贫困、消除族群间的经济地位差别的目的。
1.新经济政策时期的反贫困战略(1971~1990年)
从1971年开始实施的新经济政策,目的是通过对社会财富的重新分配,消弭族群隔阂,创建一个良好的社会经济环境,使各族群能够共同发展。
新经济政策有三个主要目标,即不分种族地消除贫困、重建社会以消灭种族间的经济差别以及重新分配社会财富以保护土著人的利益。
实现这几个目标的手段主要有:通过改善住房、医疗条件和公用事业来提升贫困人口的生活质量;通过提高现代农业技术、营销技术水平以及加强资金和技术援助来提高农业生产率,从而提高贫困人口的收入水平;通过在教育、就业和政府合同等方面实行“马来人优先”
的措施,通过政府直接干预的手段改善土著的经济地位。
实现新经济政策目标的重要前提是保障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
马来西亚的经济增长非常依赖出口制造业。
马来西亚在20世纪70年代到90年代取得了年均增长8%的经济增长速度,在财富总量增加的前提和基础上,消除贫困和重新分配社会财富的目标才有可能实现。
只有经济增长了,才能给贫困人口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其他的致富机会,因此,实现经济高速增长是实现新经济政策的基本前提。
但纵观30多年来的发展历程可以发现,马来西亚政府当初制定的消除贫困的计划比预计的完成得更好。
1990年的统计数据表明,无论是绝对贫困还是城市与农村的相对贫困状况,都已经达到目标并超出了原定计划。
在新经济政策时期,反贫困计划得到的财政支持比较多一些,而社会重建计划则比较重视机构的设置。
其中建立于1970年的国家企业机构最为著名,它的主要职责就是负责收购企业,然后再将企业出售给土著。
同一时期还建立了很多其他机构来提高土著企业的收入水平和生产效率,如小胶农发展局。
此外,城市发展局和国家经济开发公司一类机构则主要负责鼓励土著更多地参与国家工商业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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