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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你会看到我在这条大街的这个角落里等你。
我不会离去,永远也不会离去。
后来,无论是在商场还是出租车、电台听到这首歌,我都会驻足或者放下手上的事情,认真地把歌听完。
我听过Script的演唱会版本,全场观众跟着他们唱:going back to the er when I first saw you(回到我第一次看到你的角落).我还听过2011年The Voiia(芝尼雅)的版本,每次听到这首歌,思绪都飞回菲律宾,Ryan认真地拿着黑莓,一字一句念给我听,他说:“Jane,这是世界上最动人的歌。”
去年感恩节,我在纽约听James(詹姆斯)说了一个故事。
他高中时寄宿在美国中部的一个家庭。
这家的大儿子,从小喜欢邻居家的一个女孩,可是这个女孩是一个因为脑伤而智力残缺的人。
大儿子从小立志学医,要医好她的病。
后来他一路医学院,念到博士,成了脑神经科系的权威。
他回到中部的小镇,尽管最终没有治愈那个姑娘的脑病,也还是把她娶了。
古典吧?这故事是真的。
听完这个故事,我就想起那首歌。
还有一个朋友,前几天去内蒙自驾,回北京跟我吃饭。
他跟我说,在内蒙一个俄国人聚集的小镇上遇见一群人喝酒,席间有个混血模样的中年人说起父母亲的爱情故事。
他的中国父亲年轻时去俄罗斯淘金,看上了村上的俄罗斯姑娘。
俄罗斯姑娘放话:“送我‘一手抓’的绸缎裙子,我就嫁给你。”
所谓“一手抓”
,就是面料柔软,可以一把抓在手里的绸缎。
内蒙没有“一手抓”
。
于是,他父亲借了一匹马,一路骑行,辗转很多地方,最后终于在满洲里买到了“一手抓”
。
再快马加鞭地赶回俄罗斯,在路上奔波整整两个月。
他父亲后来用“一手抓”
把他的俄罗斯母亲娶回了家。
这两个起初语言完全不通的人,靠“一手抓”
,颠沛流离,相伴了一生。
这个故事,叙述起来画面感特别强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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