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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莎莎妹老公的同事,看上了我家二妹,想牵线搭桥。”
熊恒远断然道:“嫁到香港,不得行。
不能让二妹走这么远。”
“不用到香港,就在秦阳这边。
他愿意在秦阳买房子,在这边结婚。”
杨中芳望着丈夫铁青的脸,自言自语道,“那人三十五岁,年龄大了一些。
我看了相片,长得还算精神,不显老相。
他在香港工作,每个月有十万元人民币收入。”
十万元人民币是一个庞大数字,特别是对比自己在家待岗的二百多元工资,确实是小草和大树的区别。
熊恒远满嘴苦涩,半天不说话。
杨中芳与丈夫是生长在红旗下的一代人,面临着同样的道德困境。
她和丈夫面面相觑了好半天,才道:“老潘让我们两家一起吃饭,去不去?到时那个人要来。
我们顺其自然吧,如果二妹和那个人对眼,那就是最好不过。
不对眼,就算了。”
熊恒远用手搓了搓满是皱纹的脸面,终于点了头。
这幢楼住的都是老邻居,互相请吃饭是常事,熊小梅不疑有他,和父亲母亲一起到了新开的火锅馆。
新餐馆装修得很现代,各种设施亮得让熊恒远和杨中芳怯手怯脚。
熊小梅这时才产生了些许疑问。
除了莎莎妹一家人以外,还有一个长得清瘦的中年人。
中年人五官还算端正,就是又黑又瘦,脸皮坑坑洼洼。
莎莎妹特意向熊小梅介绍道:“这位是孙哥,孙俊春。”
孙俊春取出名片,每个人都递上一张。
熊恒远很少接到名片,拿到这张烫金名片以后,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见女儿将名片放进包里,才将名片放在上衣口袋里。
饭局开始时,熊小梅很快就觉得不对味。
孙俊春不停地介绍自己的生意,还殷勤夹菜。
除了侯沧海以外,熊小梅无法接受其他人给自己夹菜,想起筷子上沾着口水,禁不住一阵恶心。
她放下筷子,望着孙俊春,道:“请不要给我夹菜。”
她说这句话时,恰好处于众人说话的间隙期。
所有人都清清楚楚地听到这句话。
孙俊春不恼,解释道:“我用的是公筷。”
熊小梅又道:“就算有公筷,也不用给我夹菜,我不习惯。”
杨中芳刚准备打圆场,潘国英在桌下用腿踢了他,不停眨眼示意。
熊小梅注意到所有人都看向自己,这才意识到声音有点大,她突然明白了今天这顿饭的真实意义,对所有人都恼怒起来。
所有人明明都知道自己正在热恋,却依然演出这一出戏。
眼前这个叫孙俊春的男人和莎莎妹男人年龄接近,肯定是在某处有妻子,但是在曾经满是国营大厂的秦阳可以正大光明找小三,父母居然默许此事。
最后一点让熊小梅心中无限酸楚,眼泪水差点夺眶而出。
她搁下筷子,起身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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