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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久不干了,蹭蹭地上前:“为什么出去玩儿,还要写功课?”
赫连诛见他回来了,立即就笑了,耐着性子道:“老师的学问很好,你有不懂的地方,可以让他教你。”
“我才不呢。”
阮久朝他哼了一声,“到时候又像刘老头一样打我的手板,那是你的老师,不是我的,我只是跟着去玩儿的。”
尽管阮久表达了十二分的抗议,但最后,乌兰还是帮他把功课给带上了。
阮久和赫连诛打了赌,要是那位庄先生也打阮久的手板,这顿手板就由赫连诛来挨,赫连诛还要帮阮久写所有的功课。
如果没有,阮久就写赫连诛的功课。
这样说定了,一行人就出了宫。
赫连诛从来不喜欢大排场,身边跟着的,至多不过十余人。
轻装出行,赫连诛与阮久骑着马在前面,其实跑在最前面的应该是那两只小狗和一只小狼。
乌兰赶着装有礼品的马车,跟在后面。
其余就是四个侍卫。
一路出了城。
早春时节,尚京城外枯萎枝叶掩埋下,偶尔有星星点点的绿意。
尚京城的选址,原本是名为鏖兀的部落的大本营,这里水草丰美,是西北最大的草原之一。
因此如今尚京城外,还有许许多多的牧场。
牧场也是尚京城权贵最有收益的资产之一。
皇族最是如此。
太后名下有十来个牧场,太皇太后死后,她的牧场也转到了太后手里。
赫连诛手里有两个,是他出生时,先王和太皇太后按照惯例,送给他的礼物。
每个牧场里自成体系,放牧生产,每年进贡,收支平衡,里面的人几乎可以一辈子都待在里面,永不离开。
那位庄先生,在鏖兀的最后一个身份,就是王子赫连诛的老师,所以他现在住在赫连诛的牧场里。
赫连诛难得来一次牧场,也没有事先通知,底下人都不知道,更认不出他,只当他们是来城外踏青的贵族家的孩子。
鏖兀常有这样的事情,外出踏青打猎,路过谁家的庄子,就算主人家不在,也能在庄子上小住几日。
没有人理会他们,一行人就这样进了牧场。
尽管先王骨子里厌恶赫连诛,但或许是要做表面功夫给别人看,或许是赫连诛刚出生的时候,他对这个亲生骨肉确实有一点动容,给的牧场还算不错。
牧场很大,水土丰沃,因为更靠东边,地势更低,在尚京城外还是枯黄一片的时候,已经生出了葱葱茏茏的牧草。
牧民们播撒牧草种子,编织草料笼子,或是培育小羊,都忙着自己手头上的事情。
乌兰下车去,找人问路,不一会儿就回来了。
“大王,王后,庄先生的住所在东边,一直向东,看见小山丘上的一个石头屋子,那就是了。”
赫连诛颔首,策马掉头。
依言向东,是一片开阔的草地。
再行了一阵,就能看见对面突起的小山丘上,有一座石头屋子。
屋子隐在被风吹动的牧草之中,颇有世外桃源的味道。
只是这个石头屋子实在是破旧。
溪原的刘老先生也住石头屋子,但他还有用石头垒的院子,里面的屋子还是用木头搭的,照着梁国的建筑,有走廊有偏厅。
这个石头屋子,就是直接用石头堆起来的,孤零零的一座,立在山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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