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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野换了张更大的桌子,分成左右两边,容见这边摆了各地的奇闻异事,以及感兴趣的书。
上大学的时候,容见练过毛笔字,但一个现代人,写出来的字也只能是兴趣爱好,不算擅长,写起来很慢。
后来无意间发现了眉黛可以像铅笔那样用来写写画画,但又太短,也不好用。
明野知道后,用珍珠磨成薄片,又沾成笔的形状,拿给容见用了。
这样的小事,交给内务府办,也不是不行。
但明野到底还是自己做了,在等待容见醒来的琐碎时间里,也做好了。
容见放下笔,挑了件灰毛披风。
布征问道:“殿下是要同陛下一同用午膳吗?”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周围的人都开始称呼容见为殿下了。
第一次意识到的时候,容见还失神好久,但他没问为什么,也没有制止。
走出门后,外面果然很冷。
其实披风是明野的,容见喜欢穿明野的袍子,就是尺寸大了些,明野似乎很怕他跌倒,出门时牵手都握得很紧。
容见觉得他把自己想的太脆弱了,但握手的时候也没拒绝过一次。
此时已是深秋,剩下曾来过的地方,如今只剩下枯萎的荷叶,雨打荷叶,声音却十分动听。
容见坐在围栏边看残荷,明野是站着的,替他撑伞,外面下着雨。
外面还有几个侍卫,离得不算近。
容见侧耳听着,夏天那会儿,他还很怕明野,虽然有莫名的心动,但从不敢想得太多。
此时回忆起从前的事,指责道:“你当时吃我的莲子,又咬我的手,很痛。”
雨水落在油纸伞上,从边缘滑落,半滴都没落在容见身上,明野“哦”
了一声,但没有认错的意思。
容见疑惑不解:“为什么……为什么咬我的手。”
以前不能问也不想问的话,现在都可以诉之于口了。
明野低下头,目光落在容见身上。
其实明野当时想的很简单,容见的手指修长纤瘦,比剥开的莲子还要白。
时至如今,明野还记得容见的神情,又惊吓又害羞,有一丝胆怯,那么凝视着自己。
所以他坦白道:“想尝尝是什么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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